1840年战争,如果和英国死磕到底,结局可能会如何
我来回答一下,战争,站在清朝的角度,已经做到“死磕”了,至于是不是到底,当代人各有各的妄念,只能简单还原一下当时的情况了。之所以说清朝已经死磕了,有几个事实,必须廓清。1,这场战争从1839年实质性开始,清朝在海上完全没有反制英军舰队的前提下,硬耗到了1842年8月,东南财富饷源之地,从广州到厦门,到舟山,到镇海,到宁波,到乍浦,到吴淞口,到镇江,最后,英国人的舰炮指向了南京城,可以说是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打了近3年。2,这场战争,清朝调动了全国经制总兵力的1/6,行程万里增援前线,至于各地方的发动的团练、乡勇,更是达到了数十万人次。3,这场战争,清朝以比大英帝国少得多的财政收入,支付了3倍于英军的军费开支,在万里海防线处处设防,到处铸炮添兵。整体来说,清朝的道光皇帝已经尽了它作为一个衰落期古典王朝所能做的一切,然并,还是输了。那么,某些人所谓的“死磕”,就是干脆把帽子一摔,老子跟你玩儿到底了,你把南京也打下来吧,看我“游击战”能不能玩死你……其实,英国对南京的最终一击,是经过对当时清内部情况非常清醒的分析的。南京既是清朝在江南统治的政治中心,也是清朝江南漕运的关键节点,如果被英军占领截断漕运,则北京的100多万人口将陷入无米下锅的境地,而清朝财政的核心支柱也被一刀斩断。事实上,即使按照之前3年的财政支出标准,清朝继续耗下去,也将陷入财政破产的境地,因为在战争之前,国库存银已经不足1000万两,而整场战争,已经花费了3000万两,只是还没有在户部报销。如果被英军截断了漕运,清朝面临的就不是“破产”的危机,而是无钱、无兵导致的整体崩溃。也就是脆断。而英国提出的谈判条件相对于这个前景来说,完全算不上苛刻,当时的议和大臣伊里布甚至称英国人诚信不贪财,就是在赔款问题上,英国并没有狮子大开口。这种“称赞”当然是可笑的,但是站在清的角度来说,此时和谈无疑是最佳的选择,而且在割地问题上,英国也没有坚持割让之后再割舟山的态度,至于,本来已经被英国事实占领,广州方面的清军根本无力收复。在此条件下,说“死磕到底”,就属于典型的老寿星上吊,活的不耐烦了。对了,还应该说一下英军方面的结果。在整个战争期间,英军所受的主要损失,是在舟山和军舰上恶劣的生存条件带来的严重的传染性疫病,而不是战场上的死伤,战场上的伤亡基本上就是前者的零头,这个战场不只是“正面战场”,某些人吹嘘的民众“游击”也包括在内。英军的二次增兵也主要是为了弥补这部分的损失,而这两次派兵,英军所花费的军费相当于它一国财政收入的什么情况呢?整场战争,英国总共花费了4,215,413英镑(包括各个方面报的“花账”),约合10,859,920两,英国1840-1841年度财政收入约为5200万英镑,这个军费中的230多万英磅还是东印度公司垫付的,以这个规模来说,英国即使接着打10年,也毫无压力……所以,那些幻想着战争继续下去会给英国“造成巨大损失”的梦话,还是歇了吧。
古代刀枪遍地,游侠儿盛行,为何不对冷兵器严格管制
兵器管制这个事情,其实古代是在做的,笔者就此问题,略论一下游侠盛行的汉代官府的一些兵器管制的推论。据《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秦统一六国之后,曾“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钟鐻,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置廷宫中。”结合对已出图的秦简分析,秦对兵器的生产、发放、收缴、管理等有一整套的管理制度。而作为汉代根本的《汉律》多半继承《秦律》,由此可知,两汉时期的兵器管制也一定很严格。但也有另外一种说法,即根据古文献中对汉代社会的描述或人物纪传中的蛛丝马迹,以及结合出土墓葬的随葬品推断,两汉对私人拥有兵器的管制十分松懈,更有研究者认为,私有武器是被汉代律法所允许,是合法的存在。似乎两种说法都有根据和理由,却又互相哪一驳斥,使得汉代私有兵器状况更加扑朔迷离。根据《汉书·高帝纪》中记述刘邦曾规定商人不能持有兵器,不能骑马,这表面上是一种抑商政策,强调商人社会地位低下,不能与其他阶层相提并论,那么我们是否可以从中理解,刘邦之所以禁止商人持有兵器,也是为了杜绝兵器在市场上大量流通?而目前唯一关于铁骑私铸刑罚的记载出自武帝时期,《史记·平准书》载:“敢私铸铁器煮盐者,钛左趾,没入其器物。”足以看出当是人们对于铁器管理的重视程度。起始于武帝时期的盐铁专卖制度,不仅对国家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另外一方面,它将铁器制造从采矿、铸造、销售等所有环节都收归中央直接控制,也就是说从源头上杜绝了兵器大量私造的机会。由此我们不难看出,两汉时期对兵器的管制并不像一些人所说的那样,私人拥有武器是被官方允许的,是合法的,并且对铁制兵器输出境外更有严格管制,但是在《史记》、《汉书》、《后汉书》、居延汉简等一些历史典籍、出土简牍中,我们又能找到很多关于私人带刀剑或卖刀剑的记载,两种记载存在明显的互相矛盾,但其实这种现象互相矛盾却又是彼此统一的。一则是汉代公共治安资源少,主要靠乡亭保证公共安全,需要由民间自行方位做补充,二世子武帝时期开始的盐铁专营和铁官的设置,从源头上杜绝了兵器大规模自主生产。三世汉代冶铁技术飞速发展,技术难度增加,掌握这些技术的人更加有限,民间的财力物力以及人力同时拥有并支撑起这项高技术含量的行业相对比较困难,所以虽然民间有兵器流通,但是规模有限,即便不用法律规定,私人也不可能大量拥有兵器,仅靠结的私下流通并不能形成大规模的持有,对统治影响也就不大。至于游侠儿,在汉代,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游侠儿的,这是一个富裕阶层才玩得起的职业,诸如汉初那几位著名的游侠儿,郭解、朱家、剧孟、要么自身就是地方小豪强,要么依附豪强生存,而对于豪强而言,拥有兵器并不是什么大事。在律法尚未完备,封建皇权统治还在完善的两汉,兵器管制就已经相对严格了,更何况是后世王朝。只是毕竟有特权阶层的存在,同时,封建王朝的治理,特别是基层力量比较薄弱,并不是到处都是派出所,乡下地方完全依赖自治,而乡间开矿炼铁这种事情,被当地土豪垄断也很正常,而通过这些人,实际上搞到兵器并不是什么难事。同时,古代社会自汉以后,并不是游侠遍地,这并不是一个很光彩的职业,或者说对于游侠的定义,更多的应该是古代之流,他们持有一些非制式武器很正常,再高端点的比如强弩,一些技术含量高的军用装备,他们就不太可能弄到手。古代的武器管制,存在极大的盲区,这主要是治安成本太大,朝廷无法像现代社会一样打造严密的治安体系,要不然那些动辄的流民,难道真的拿着锄头镰刀就直接上的战场么?
如何从军事角度谈甲午战争的失败原因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一言概之,日本的军事实力大大强于清军。以北洋水师为例,在甲午海战之前,日本联合舰队已经大大占据上风。北洋水师强于联合舰队的,只有2艘铁甲舰。铁甲舰具有极强的防御力,这是日本联合舰队不具备的。但也就仅此而已。除了这两艘铁甲舰的防御力以外,联合舰队在各方面都占据绝对优势。联合舰队的主力舰,排水量都在4000吨左右。而北洋水师除了2艘铁甲舰外,其余军舰都是一二千吨排水量,双方实力相差巨大。排水量的差距说明什么?其一就是火炮差距大。比如4000多吨的吉野号,配有203毫米阿姆斯特朗速射炮2门、152毫米阿姆斯特朗速射炮10门,一共12门。而北洋水师仅次于铁甲舰的经远舰,有210毫米主炮2门,150毫米主炮2门,一共才4门。也就是说,吉野号的火炮是经远舰的三倍。同时吉野号是速射炮,而经远舰 不是,双方实际火力差了七八倍之多。也就是说,吉野号可以同时对付二到三艘经远舰,双方实力相差巨大。以联合舰队的强大,轻松打垮了北洋水师除了2艘铁甲舰以外,其他所有军舰。对于2艘铁甲舰,联合舰队虽然不能将它们击沉,但已经几乎失去战斗力。定远中弹多达159发,舰上17人死38人受伤,前甲板更曾发生大火,左炮台一门305mm主炮被击毁。镇远中弹更多达220发,舰上13人死28人受伤。没有战斗力的军舰,即便不沉也没有太大意义了。所以,甲午海战,日军是必胜的。至于陆战还没有海战打得好。在明知道日军大举进攻朝鲜的情况下,清军迟迟不在朝鲜部署,导致日军先发制人。清军仓促赶到以后,只能固守平壤。然而,在日军围攻下,外面强悍的清军其实战斗力和作战意志都不高。日军参战部队共16000余人,清军防御部队约为13000人,似乎差不多。但清军虽有先进武器但不太会使用,士兵没有受过正规的西式训练,军官不懂西式指挥,结果就是连续军击溃。日军发动了1日猛攻以后,就占领了平壤北边的战略要地玄武门和牡丹台。此时清军开始丢弃辎重,胡乱撤退,连最基本的殿后和接替撤退也不懂。结果,清军连续遭遇日军伏击,阵亡约2,000、负伤约4,000。而其中正面作战的清军仅仅死伤2000人,大部分伤亡都是撤退时候被伏击。而日军仅仅阵亡189人,负伤约516人,共伤亡705人。此次清军明明还有7000多人,完全可以退到朝鲜北部山区继续防御。然而,清军却一溃千里,主帅首先逃走,余部连续溃逃500多公里逃回国内。

















